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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是被监控拍摄或执勤民警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,请当事人依时到交警直属大队、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,逾期不办理的,依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:
一、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;
二、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记12分,扣留驾驶证,考试合格后才能驾车,否则,驾驶证停止使用;
三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阳江市公安局